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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时间:关于增信讲讲增信这个东西。增信我觉得效果比较好的是资质比较好的第三方担保。为什么增信效果比较好呢?主要是从执行便利的情况来讲,相对来说它是会简便一些。一个就是第三方担保它能够提供额外的偿债现金流,降低违约损失率。因为你偿债能力丧失的时候,第三方代偿实际上是你发行之外的一项现金流;另外来讲呢,如果它有代偿能力,一般都会比较干脆的代偿,因为这个判例很规范,不代偿将会被起诉,反正也会判你代偿。你不代偿它会强制执行,到时候可能会吃力不讨好。所以基本上代偿意愿基本都比较好。另一个需要注意的就是有一点大家可能不太重视,就是有一些债可能提供了第三方担保,同时又有自己的一些物的抵质押。大家可能过去认为这种情况挺好的,有双保险的。但实际上这里面有一个问题,就是《担保法》和《物权法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,人在担保实际上有一般保证责任的意味,这种情况债权人要去先执行这个物的担保,再执行人的担保,所以这个有时候可能反而会给你造成麻烦。因为通过担保物的变现执行有时候就会很麻烦,你必须要把这个东西处理掉你才能去找担保人。另外还有一个什么东西呢,现在有的是关联担保、互保的情况,这个可能没有披露,这个对降低企业整体的违约损失率是要打折扣的。还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,这个不展开了,大家注意一下就行了,要格外小心。这里面尤其对于一些再担保的,很多都是一般保证责任,大家要注意看它的条款。再担保它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词汇,它实际上是要看合同条款的约定。对担保人的分析要像对发行人一样去展开。
合并报表与本部报表来看看合并报表和本部报表的关系。我们大部分做信用分析的时候都是在分析它的合并报表,当然这只是在债券市场。实际上我们当时在银行做审贷的时候,合并和本部报表都要分析。一是企业偿债资金直接来源于本部,不来源于合并报表。因为每家企业都是一个独立的法人,从财务核算的角度来讲,都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的地位,你没办法从一个企业的账上调用资金来给另外一个企业偿债,即使是母子公司。当然了,有没有积极的意义?有积极的意义。合并资产实际上有利于增强外部债权人投资的信心,从而间接有利于提升它的资质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合并报表有贡献偿债能力。这里面尤其是大家做这种下面包含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,大家更要小心。上市公司的情况通常比较好,会造成合并报表的情况很好,但如果你把上市公司剔除掉,你看本部的话,情况可能非常糟糕。而上市公司在这种关联往来的控制上又非常规范,要求非常严格,往往上市公司的资产不能构成母公司本部偿债的直接来源。所以这个是有差别的。
1、减少MLF和逆回购的操作量,控制市场上的货币量。2、可能适当加息,提高基准利率或者引导市场利率上行都是有可能的。五、未来央行还会降准吗?可能性非常大,理由上面我已经说得很明白,但是时间不确定的,按照往常的经验是重大的经济、金融数据出炉以后,我的预计是今年央行还会有1次降准。
“很显然,过去试点的4年间,以房养老的成绩单并不尽如人意。”不过,郑秉文也表示,这样的结果也在意料之中,早在4年前住房反向抵押试点启动之初,业内就认为以房养老这个新生事物的市场将十分有限,而4年的试点结果也证明这确实是一个小众产品。另一方面,也有专家乐观地表示,即使在我国以房养老将成为相对小众的消费方式,只有一成老人愿意尝试,对于企业和政府来说,这部分市场也是十分可观的。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,截至2018年底,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为2.5亿人左右,占总人口17.9%,以此计算,1/10愿意以房养老的老人就有2500万人左右,更何况未来老龄化加速,这部分数量还将继续增加。
业绩方面,8月30日,中船科技发布2019年半年度报告,报告期内实现营收12.19亿元,同比下滑15.72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5.13万元,较上年同期增长763.06%;基本每股收益为0.096元,上年同期为0.011元。今日收盘,中船科技报18元/股,跌2.44%。
外部现金流好,内部的、外部的、财务的、非财务的,那么现在看外部的。外部现金流呢,股东支持、和政府的关系。过去我们讲企业的政府关系是个双刃剑,有政府背景业务比较多,业务比较稳定。但是呢,出了问题就会受到牵连。G公司的这种问题,实际上在分析的时候是非常难的,没办法去预测,但是出了问题往往是致命的。这里面也有一些区别,像G公司,对应于我们之前讲过的,就是说它的资产负债表的底线是非常好的。就是这个企业可能是一个“急”的问题导致的违约,把账收回来,把债务付出去,但是你看它的资产负债表,资产实际上是非常好的,关键应收账款,如果业务确实干了,而且是政府的应收账款的话呢,实际上最终收回的风险并不大,所以最后我们看是通过这个应收账款的变现兑付了短融。这就又回到刚才的资产负债表的底线问题。外部支持这块,有个很重要的一块就是如何看待这个银行外部授信。现在的很多分析报告里面,比较强调企业的外部授信给了多少,短融、中票这种东西都会披露。但这个东西要非常小心,银行的外部授信只有在企业正常经营的时候才有用;在企业出现了内部现金流枯竭的这种情况时,外部现金流大概率上也会枯竭,这是一个内生反馈的东西。一句话来总结:“银行永远是锦上添花、落井下石,银行从来不会雪中送炭。”;纽约金融博物馆里有一句名言:“A bank is a place that will lend you money if you canprove you don’t need it”,就是这个道理。授信协议,就是授信额度,是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,一般情况下你签个授信协议,不出大的问题都会给你放贷;但是这个症结出在“一般情况”,如果企业真正有问题的时候是不灵的,比如企业和银行签了授信协议,银行又发现你偏离了正常情况,那这个时候它可能就不会给你贷款,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(协议里有主动权约定)。所以授信协议要客观认识,这个东西不要认为它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,只是一个补充。而且有些授信在银行来讲都是虚的,比如授信框架协议基本上没什么意义,银行为了拉客户嘛,签个框架协议签个几百亿,实际用的时候再审批;另外一个很多授信,像保函、信用证啊,没有什么意义,因为保函这个东西是跟你业务走的,不是说给你带来流动性补充的东西。还有很多授信是实际上你看不到的,覆盖了很多条件的,比如说要交保证金,在什么情况下动用啊,但是这个东西募集说明书是不会给你披露的,这个地方要打个问号。流动性支持协议这个东西基本上不用讲了,大家基本上不用去考虑它。过去可能还有疑问,现在可能大家都有这个认识了。这个东西我很早就讲过,在银行就是一个非承诺性保函,是一种低风险业务,不用批的,支行可以自己开这个东西,真正到你要提款的时候,有很多要重新审批,它本身的条款里面也有很多附加条件,没有什么约束力。某光伏企业C就是出了这个问题,最后我还奇怪,债权人居然还拿着这个东西去质问它,为什么流动性支持协议没有兑现,那人家白纸黑子都写了这只是一个安慰函,不是一个承诺嘛。